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,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,具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如果一方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追回财产。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返还。如果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方,这种行为是无效的。
法律分析
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,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如果一方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,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的法律行为,另一方有权追回财产。
一、老公出轨后给小三买的房子要回吗
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,而且是免费的,所以是无效的,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。
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起诉,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。
二、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他人是否有效
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他人没有效,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,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他人,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,不属于赠与。
拓展延伸
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是怎样的
夫妻财产支配权是平等的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无论男女双方收入多寡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(支配权)。我国法律规定,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被告掌管的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对共有财产均享有平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。
结语
婚姻关系中,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。如果一方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,包括赠与第三方,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的法律行为。另一方有权追回财产。但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。另外,如果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方,这种行为也是无效的。夫妻应该珍惜婚姻关系,遵守法律规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。
法律依据
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二十
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,第三人善意购买、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,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,人民不予支持。
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,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,人民应予支持。